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銀行匯票分為轉帳和現金兩種。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能申請現金銀行匯票;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時,可以申請現金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可以支取現金。
【業務特點】
1.銀行匯票見票即付,無金額起點限制;
2.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個月;
3.在票據的有效期內可以辦理退票;
4.現金銀行匯票可以掛失。
中原銀行客戶投訴渠道 投訴與咨詢電話:95186
本網站支持IPv6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備案序號:豫ICP備14022039號
豫公網安備 12010102000000號